编辑: 飞鸟 | 2019-07-13 |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巡查小分队.以露天焚烧投诉比较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小分队负责在全镇内进行露天焚烧巡查,对露天焚烧废弃物的重点时段,重点地方进行重点预防, 重点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二)各村要成立村民理事会,全面禁止废弃物、秸秆、落叶、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露天焚烧行为.实行分线、分片、定点、定人,及时上报信息,便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促进工作长效管理.在辖区范围内发现有露天焚烧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应立即禁止,并上报镇政府.
(三)镇直各单位管理好自己的庭院,坚决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同时用标语、横幅等做好废弃物焚烧对大气环境产生危害的宣传教育. 联系
电话:0773-4032509 黄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