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4 |
(二)实施道路交通设施防护提升 全面落实《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浙安委〔2015〕9号),贯彻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要在整治现有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上,公路以中间隔离、机非分离、夜间亮化、开口设置、路侧防护为重点,城市道路以标志标线为重点,逐路、逐段、逐点对全域道路实施拉网式排查,并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整治. 9.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对已经排查确定的省、金华市和东阳市级的15个事故多发点段按照标准进行治理,2019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对其他已经排查出的975处事故多发隐患点列入全面治理. 10.提升改造公路路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
对渠化不到位、不合理的路口实施改造提升,同步完善智能信号灯、交通监控等科技设施;
对集散功能较强的公路通过增设隔离、夜间亮化等措施减少平面交叉口和安全隐患;
对暂未纳入改造路口,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桩、减速杠、警示标志、语音提示(显示屏)设备,并合理设置斑马线等措施提升安全等级;
发生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应当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对存在道路安全风险的,要尽快落实治理措施. 11.增补护栏隔离设施.对公路中央、路侧防撞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和定期巡查,应设置未设置的要及时推动增设或补缺.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要设置中央防撞护栏(有中间带的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
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其它公路穿镇段、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其它公路要增设机非隔离设施,做到应隔尽隔,并设立标志明确路权;
临水或高落差的路段,要增设路侧防撞护栏. 12.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实施事故多发路段 亮化工程 ,特别是交叉路口要安装高杆灯. 13.完善穿镇公路安全设施.要加大对穿镇公路交通监控设备、智能信号控制系统、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投入,确保达到既定标准. 14.落实 五同时 规定.保证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