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4 |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
《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穗组字〔2016〕16号).
二、适用范围 重点引进、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汽车、精细化工、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内约20名创新领军人才.
三、申报条件 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高端创新人才. 申报单位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和充足的研发费用投入,能为入选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在2016年7月15日后),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
入选创新领军人才后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现(拟)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四、相关待遇
(一)人才经费资助.给予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创新领军人才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在《广州市 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创新领军人才合同书》签订且人员到岗后拨付;
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工作支持.鼓励支持创新领军人才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2019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申报书在线填写,导出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除护照外需同时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境外人员提供护照等境外身份证明材料(中国居民不须提供);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合同需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
4.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在广州市缴交的除外);
5.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未正式到岗者除外);
6.国内外主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缴税证明、工作合同等;
7.近五年来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部分资料页数较多时,可摘取证明材料中的首页、关键页、具有申报人名字信息页及有效盖章页;
8.近五年来主持(承担)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9.本人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