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指南所称的 创新领军人才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是指入选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198个工作日以上.入选者在单位工作时间的考核,以出入境记录、人事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等为准.
(六)对入选者的有关管理考核规定见《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穗组字〔2016〕16号)和《广州市 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创新领军人才合同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