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4
关于预报2018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 扶持资金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规定》,为尽快拨付扶持资金,经大连市商务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8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预先申报工作,并在预先申报工作基础上,确定2018年度跨境电子商务扶持项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预先申报(以上简称 申报 ). 适用范围 2018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是指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规定》条件的扶持对象进行扶持的资金. 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包括:在大连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或具有独立经营资质的分支机构,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第三方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配套服务以及园区运营和招商的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企业、机构. 2.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为各类跨境电商企业、社会团体、商协组织、院校、职业培训及中等专业学校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备相应业务资格;

在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业务、财务、税收、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方面无违规、违法和失信记录;

能够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资料. 3.申报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审核等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 1.线下综合园区、园区招商、展销中心、监管场所、仓储配套等跨境电商基础性项目的建设主体为所在地政府,以及属扶持重大项目落户的,由所在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行文申报. 2.其他项目均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主体向区商务局申报,经区商务局审核合格后,向大连市商务局行文申报.

(二)项目审核 1.区商务局审核.区商务局将依照以上申报程序,对我区各类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向大连市商务局申报,对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报单位. 2.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对各类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对审核不合格的告知申报单位. 3. 第三方审核.市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三方审核并出据审核报告.对审核不合格的由市商务局告知申报单位. 上述3个审核环节均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申报结果处理 各申报主体进行预先申报结束后,若扶持资金政策兑现工作流程无变化(待定),则进入以下项目公示等环节;

若有变化,则另行通知调整,但仍以预先申报的项目为主要基础开展政策兑现的后续工作.

(四)项目公示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通过后,在大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中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资金申请与拨付 1.大连市商务局制定专项资金拨付方案与预算;

2.大连市财政局对市商务局制定的资金拨付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核. 3.拨付资金.扶持资金先由市财政局一次性向市商务局拨付,再由市商务局直接向各项目具体申报单位拨付.

(六) 绩效与资金使用报告 资金拨付、使用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在2020年1月底前就资金使用方向、使用效果、对本单位业绩提升等情况写出绩效报告报大连市商务局.

(七)监管与惩戒 1.不得重复和虚报.2018年度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采取就高申请、不得重复申报的原则进行申报,除附件1明确的事项外,同一项目、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请本办法规定的各类财政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虚报、冒领、公司注销重设、迁址、蓄意变更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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