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14
参加社会保险办事程序

一、办理参保

1、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工作调动介绍或商调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2、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得成立后的30天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批文及提供单位法定代码,填写职工参保增减表办理.

3、私营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单位代码证,填写职工参保增减表办理.

4、镇、村(居)委会人员:新当选的村(居)委会干部,由镇政府提供名单经县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以镇为单位办理参保.

5、个体工商户,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携带执照副本填写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办理.

6、社会自由职业者参保,清新县户籍的公民,不分城镇或农村户口,凭身份证办理.

7、因企业转制、破产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干部、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办理失业手续,领取失业救济金结束后,继续参加养老缴费的,需提供养老缴费手册办理缴费手续.

8、原单位干部、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已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离开单位中断缴费后需重新参加养老缴费,提供身份证、养老缴费手册办理.

二、办理停保:

1、国家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凭处理结论书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

2、企业临时工,填写清新县参保人员增减登记表加盖公章办理. 增加或减少变动参保人员手续必须在当月23日前送到县社保局办理并确认,从下月起增加或减少社保费.

三、办理退保:

1、出境定居人员,提供公安出入境部门出境定居手续及身份证办理退保,退回个人帐户及利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人员,提供死亡证明办理.退回个人帐户及利息.

3、农村户口的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在参加养老保险单位办理停保后,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手册、身份证,填写退保申请表办理.退回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份及利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转出清新县外的参保人,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介绍证明及调入地社保局提供的基金转移银行帐户资料办理.

2、转出清新县外的临时工,凭户籍所在地社保局提供的基金转移银行帐户资料办理.

3、异地转入清新县内的干部、固定工、合同工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动介绍证明办理,我局出具转入基金银行帐户资料办理基金转入手续.

4、临时工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人提供异地参保资料、身份证审核确认,并在转入地参保缴费后,提供转移银行帐户资料到原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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