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参加社会保险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报表 填报单位:(章)单位编号:填表日期: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姓名死亡时 间供养对象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个人帐户 余额应扣回多领金额 实发金额 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 系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单位(家属)填表人:所属社保机构经办人:所属社保机构复核人:所属社保机构审批: 单位(家属)联系
电话: 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由单位(家属)如实填写,报所属社保机构审批盖章后,退回原单位(家属)存查一份.
2、申报时附送火化证原证(审核后退回).
3、供养对象应严格按退休职工生前直系供养亲属申报,报批时要附社区(村居)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审核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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