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4 |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辽宁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江苏省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东省东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海南省三亚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中急需制定的基础标准之一.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最重要险种之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参保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各种待遇的重要凭证和标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依托于经办管理业务,服务于用人单位、参保人及权益人,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制定推行实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国家标准,对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维护参保对象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促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有利于解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各地逐步探索实践基础上逐步统一和发展起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也是随着统账结合的制度的建立逐步发展起来.由于初期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县级起步逐步发展到今天的省级统筹,各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权益记录、权益保护,管理方式等方面,模式不统
一、方法差异大、手段较落后、基础较薄弱、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突出,因而形成了在全国基本统一的个人账户制度下,各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标准不统一,管理流程不规范,管理环节较繁琐,经办规则不明确.本标准的制定实施,必将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推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权益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真实记录,是确定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最重要依据,是参保人 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的最直接体现.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特别是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及人员流动性的增强,参保人员更加注重个人的养老保险权益,更加关注个人账户的信息和资金变化,更加注重对个人账户权益的保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成为群众依法维权,监督经办管理服务质量,了解和洞察养老保险改革趋势的重要依据和标志.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参保人跨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日益频繁,市场经济下人员流动就业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与日俱增,个人账户的携带便捷性,参保人需要快速及时准确地了解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和资金等情况,确保个人养老保险权益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个人账户记录情况,也逐步成为政府、企业、社会了解个人社会信誉,遵守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重要象征.随着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开展,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标准,规范经办机构、参保人等相关主体的个人账户管理行为,防范和有效规避个人账户信息不完整、不统一,管理不规范等带来的个人账户基金风险.本标准的制定实施,必将有助于促进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的规范管理,更好地维护全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