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4 |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2、公示单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 第七条:年满6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6.事项名称: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受理条件:无 所需材料:
1、本人照片
2、身份证原件照片 承诺期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进行核查.在国内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居住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
七、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三)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以上第
(一)、
(二)、
(四)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
发生以上第
(三)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格认证防止养老保险待遇冒领工作的通知》(宁社保发〔2012〕35号)
一、认证范围 各市县社保局在册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经社保局审批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费人员和社保经办机构代发养老金的企业退休教师全部列入资格认证范围.
二、认证要求及重点 各市县社保局要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每年属地居住人员待遇领取认证率必须达到100%,异地居住认证率达到90%以上.在实行严格年审的基础上,重点核查退职、60年代精减、享受遗属生活费和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06〕81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15〕163号)
7、事项名称:城乡居民特殊人员申报 受理条件:低保人员、残疾人员或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所需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残疾证或大中专院校学生证 承诺期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