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4 |
・每年3月1日至5月24日到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
如未申报,按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医疗保险 主要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0%;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
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
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参保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同时不欠缴医疗保险费,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的,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 ・连续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个月的将自动停保并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再次参加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业务办结后,请您持本表到指定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业务,并于次月5日至10日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地税指定的银行签订社会保险代扣协议,逾期未签订代扣协议造成待遇封锁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订代扣协议后次月起从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自动按月划扣,请您务必确保每月5号前账户中存有足够金额. ・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4日,咨询
电话:68064000 养老、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已阅读,申报信息核对无误,本人同意办理. 申报人签字:申报日期: 年月日单位编号: 经办单位(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社保经办机构(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注:
1、本表一式三联,社保经办机构一联,档案留存一联,个人留存一联.
2、如发现参保人员存在身份证号(个人编号)不唯一,先办理相关合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