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4 |
其中,担任正校级干部的,还应取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任职5年及以上的还应取得有效的校长提高培训结业证书). (4)任现职期间,其主(分)管的工作无违规违纪现象. 3.技能类 (1)从事职业教育10年以上(外聘教师在校授课累计不低于500学时),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精通教学业务,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实践中具有带头和示范作用. (2)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相应专(行)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并已通过市教育局 双师型 教师认定(外聘行业、企业教师不受此限).近3年来参与编写中等职业学校教材或公开出版专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积极组织和带领教师参与教学改革,能紧紧围绕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和整体素质提升,在专业现代化建设、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改革上有新的突破,敢于改革、善于创新. (4)积极推进产、教、研结合,是学校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的牵头人或主要参与者,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运用教育理论指导科研和教改实践. (5)热心培养和帮助中青年教师的成长,所培养的青年教师中至少有1人获得过区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称号.
三、推荐评选名额及相关要求 坚持面向基层和教育一线的原则,兼顾各类教育板块,推荐名额不分配到校. 我区推荐的 成都市学科(技能)带头人 中,应至少包含1名规定类型候选人(在音体美、心理、信息技术、班主任、中小学科研、学前、职教、民办等类别中推荐)、1名农村学校教师(注:两个类型人员不能重叠).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推荐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称 推荐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区推荐人选的审核推荐等工作. 组长:黄晓东(区教育局局长) 濮树贵(区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程波(区人社局副局长) 曾宏(区教育局副局长) 监督:吴边(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胡勇(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岳忠(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科长) 肖红(区研培中心主任) 蔡祖民(区教管中心主任)
(二)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推荐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成都市学科(技能)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三)学校(单位)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人事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党支部、教代会、工会、监察员等代表为成员的推荐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称 推荐工作小组 ),负责学校推荐人选的初审、草拟事迹材料、师德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五、推荐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逐级推荐.
(一)组织动员 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学习评优推荐文件(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积极申报.
(二)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申报
(三)民主推荐 学校教代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申报人员获推荐票率应达50%以上.推荐结果经推荐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推荐对象.被确定推荐对象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获得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80%(参会人数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80%).
(四)申报流程 1.学校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表.经推荐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推荐对象,填写《成都市学科(技能)带头人申报表》(附件4). (2)师德测评 师德测评由推荐对象所在学校组织实施(测评表见附件1,测评汇总表见附件2),参加测评人员为推荐对象现任教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 (3)校内公示 公示内容:《成都市学科(技能)带头人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6),公示期5个工作日.并须标明区教育局监察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