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14

电话:0373-7088617 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裴女士

电话: 0373-3077776 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 2018年5月 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

电话:0373-7088617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女士 联系

电话:0373-3077776 1.1.4 项目名称 新乡县2017年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项目(三期)(二次) 1.1.5 招标工程的规模 一标段:新乡县七里营镇中心学校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260O;

1.1.6 建设地点 新乡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清单及补充答疑包括的所有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1.3.2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 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拟派本工程的,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经理);

1.2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要求自行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1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1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且投标文件中需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整(?20000.00元);

收款单位:新乡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原银行新乡县支行 帐号:410743010170008002000310 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其它:转账时请在转账单内写明所投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在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明示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及装订方式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文档(U盘)一份;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册装订胶粘成册,并在封面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标识,投标文件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加贴封条;

电子文档应单独包装,加贴封条. 4.1.2 封套上应写明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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