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4 |
(三)聘用考核办法 在可聘用编外合同教师数量内,根据当年度编外合同教师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统一通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
(四)聘用手续办理 经考试、体检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与合同教师协商签定,用人单位将聘用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并为编外合同教师办理人事代理.用人单位及人事代理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并及时做好档案工资、转正定级、职称评聘、年度考核、晋升薪级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编外合同教师待遇
(一)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原则上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自行发放使用. 编外合同教师在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奖励性绩效(含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其他福利补贴(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平安单位等)等薪酬标准方面与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由用人单位比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教龄津贴、住房提租补贴,经教育部门直接审核或指导人事代理审核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直接由同级财政划拨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参照本校事业编制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结合个人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编外合同教师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参照当年度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增加的额度来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个人年终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平安单位等各类福利补贴比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发放.若因政策变化,公办在编教师可发放的薪酬项目发生改变,编外合同教师原则上按同工同酬的标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参照公办在编教师标准发放.
(二)用人单位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月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 五险一金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切实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的社会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可根据我区和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发动社会资源,通过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会、校董会及其他社会力量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提升编外合同教师待遇,确保编外合同教师的薪酬标准原则上与公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三)聘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 五险一金 ,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四)编外合同教师的岗位设置实行单列管理,由区人社局根据实际聘用的编外合同教师数单独核定岗位数量,统一核定岗位总数后再由区教育局进行统筹分配.编外合同教师的岗位聘任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并成立编外合同教师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编外合同教师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编外合同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育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 编外合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