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4 |
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学技术厅反映.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5日 云南省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创新精神,促进我省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验技术工作的特点,制订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第二条 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有: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级别,资格名称依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师(中级),高级实验师(副高级)和正高级实验师(正高级). 第三条 按本《评审条件》规定,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资格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开发设计、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等实验技术专业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间内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第五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范围为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资格名称分别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初级职称的认定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专业范围为:
(一)实验教学.从事各类实验技术理论教学及实践操作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实验室建设.从事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购置、实验环境条件改造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实验器材开发设计.从事实验器材研究、开发、改进、创新、设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仪器设备运行管理.从事实验仪器设备运行、检查、维护等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三)履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符合我省的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的要求. 第八条 申请转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我省的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的要求. 第九条 申报实验师(中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实验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