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4 |
1、实施(交货)地点:需方指定.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当场检验外观的完好性及设备参数是否与投标参数一致.如检验不合格,业主有权拒绝收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上缴财政. 安装完成后,结合质检报告,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自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为项目包干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材料购置费、运输费、货物现场保管保护费、安装现场用水电费、税费、保险费、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以及实施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发生费用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两年,在承诺的质保期内应对非人为破坏性损坏进行免费维修.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 三包 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 三包 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 三包 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