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9-15 |
1、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规和规章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质量兴县及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全县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负责质量兴桂战略和名牌战略的组织实施 建立并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 承办行政诉讼工作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 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 拟订全县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 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 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 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 鉴定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 拟订全县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 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 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 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4、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以及工业产品标准备案工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 负责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 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 引导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 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5、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依法监督管理能效标识.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全县量值传递和比对,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及计量技术规范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依法建立和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 负责计量检定机构管理、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及计量仲裁检定 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工作. 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受理、申报、 指导和监督管理 承担监督管理能效标识工作 组织管理质监系统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 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依法实施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认证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7、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查处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工程告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组织实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推广应用特种设备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 打击、查处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8、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承担食品相关产品强制检验工作
9、组织制定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重大科研、技术引进和技术机构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县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拟订全县质监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全县质监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科研经费年度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
10、承办兴业县人民政府和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规定执行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 表2: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县质监局 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检验机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面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1号);
4、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 号) 县公安局 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检验监管网络平台,对监管系统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汇总分析、通报.各地建立检验监管中心,对检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检验数据监测.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 2. 危险化学品监管 2.危险化学品监管 县质监局 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5号)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5号) 县安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县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县交通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县卫生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