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4 |
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4年工作总结
1、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高新区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制办在全区内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清理.对高新区交通局、卫生监督所、社会事业稽查大队、安监站等11个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认定,并在外网上公示.
2、加强了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已经制定的《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试行)》,责成法制办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了3家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中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执法单位,限期整改.
3、进一步落实《大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推出《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大高管发【2014】14号),按照《大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大政法办【2013】73号),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在已经认证的33个行政执法机构中,法制办抽查了12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其中优秀案卷9个,及格案卷3个.法制办就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网上进行了通报.
4、不断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动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并将部门执法责任制在高新区外网上公示;
同时,落实好《大连高新区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规定》,明确有关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自由量裁权指导标准.
5、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审验标准对高新区206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审检并换发了新贴;
为24名在岗执法人员办理或换发了新证;
并在外网上进行了公示.
6、组织行政执法人员 66人参加了大连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同时,组织8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培训.
7、加强了涉法涉诉案件的管理工作,起草、印发了《大连高新区涉诉事项会商工作暂行办法》.
8、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凌水湾填海工程结算情况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9、加强了对重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和统计上报工作.今年法制办完成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在外网上公示.
10、贯彻落实《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大高办发【2013】24号),开展对高新区33个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抽查评议考核,并就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11、协助行政服务中心完成了行政权力下放的梳理审核工作.
12、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89篇,其中20篇被省网站采用.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为做好2015年度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计划简要报告如下:
1、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落实《大连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强化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试行)》.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有关规定,开展案卷查评核考核.切实履行好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高新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管理,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季度审查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