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4 |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其他行为.
三、时间安排 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一)安排部署(3月底前)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企业执法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检查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并将实施方案及电子版于3月12日前报送省煤炭局安全监管处.
(二)执法检查(4~10月) 1.煤矿自查自改.各煤矿要结合本矿井职业病危害实际,制定本矿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方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 五落实 要求,限期治理,及时整改. 2.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全面检查.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规定,突出十项重点内容,对所属煤矿开展全覆盖的检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的,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煤矿,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应纳入 黑名单 管理的企业,按照安监总办〔2017〕49号要求,按程序报送有关部门.
(三)重点督查( ) 省煤炭局将抽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督查组,对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炭企业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煤矿职业卫生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联合惩戒和纳入 黑名单 管理企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等.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进行通报批评.
(四)全面总结(11月底前)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1月19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全省煤矿职业卫生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全省煤矿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煤炭局安全监管处.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健康执法检查是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力量,积极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要把执法年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建立通报制度.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分别于4月5日、7月5日、10月10日前将工作阶段性进展报送省煤炭局安全监管处,报送内容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黑名单 企业以及《全省煤矿职业卫生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全省煤矿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等情况.省煤炭局将对前3季度和全年执法年活动情况分别进行通报.各单位也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调度、汇总、分析和通报本单位执法年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