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4 |
7、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7.1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 7.2根据需要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谈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响应保证金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D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确认函 8.2谈判书 8.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5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8.6投标保证金 8.7工作方案 8.8服务承诺 8.9投标人资格文件 8.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11其它.(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与采购内容有关的相关资格文件)
9、响应文件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10、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0.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谈判邀请函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0.2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提交(先后顺序不做无效响应文件依据),以A4幅面装订成册(胶装),编排目录和连续页码,不接受散页、活页装订,份数一正四副,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谈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字样、且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包括封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0.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0.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3.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0.4响应文件书写、计量单位使用等. 10.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0.4.2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5谈判报价 10.5.1投标报价为目的地的人民币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设备调试费等) 10.5.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0.5.3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最终报价为谈判现场报价. 10.5.4.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5.5.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6响应文件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10.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0.7.1所有响应文件及谈判文件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都必须一并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至谈判现场. 10.7.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及谈判文件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 E 谈判 11.谈判 1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