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4
附件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 二一九年第二次会议 项目说明书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目录

1、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

1

2、许昌市城乡规划技术委员会议事制度

6

3、许昌市体育场及周边地块城市设计

13

4、副中心8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16

5、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和解放路小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1

6、建安区魏庄北街消防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4

7、鹿鸣湖壹号御府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26

8、天宝盛世花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28

9、郑许市域铁路工程(许昌段)梅庄停车场设计方案

30

10、郑阜铁路许昌北站供配电工程规划

32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升城乡规划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制度.

第二条 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 市委规委会 )是市委设立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审议全市规划和规划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其审议结果作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的依据. 第三条 市、县两级财政或相关国有投资公司根据市委规委会办公室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第二章 人员组成、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人员组成 市委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市委书记担任;

常务副主任委员一名,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六名,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政协分管副主席分别担任;

委员由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城建委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文明办主任,市委机要保密局局长,市委规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气象局、许昌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第五条 市委规委会负责对许昌市城乡规划重大问题进行评审决策.主要职责为:

(一)中心城区

1、审议许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含规划修编);

2、审定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

审定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

3、审定中心城区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4、审定城市发展战略、重点区域的概念性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

5、审定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含规划调整);

6、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

7、审定项目规划选址;

8、审议或审定市技委会呈报的其它项目.

(二)全域

1、审议省域层面涉及我市的区域规划;

2、审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审议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

4、审定城乡发展战略规划、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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