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4 |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 正本 、 副本 、 电子文档 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 1. 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 1. 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谈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八)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