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07-14

五、其他事项 1.面试考生必须尊重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配合考官、工作人员维护好考场秩序和其他相关场所的秩序,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面试氛围.违反规定的,按扰乱考试秩序严肃处理. 2.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下午的全部考场中有其中一个考场的一名考生带出候考室去考场面试就视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物品,已经带入的,应自觉交到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统一保管,如不按指定位置统一保管,视为违纪,待面试结束后到候考室门口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面试考生等候面试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随意出入,上卫生间必须报告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4.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不得在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吸烟. 5.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面试结束考生先到候考室门口领取本人的通讯工具等物品后应立即离开,在考点等候通知,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由引导人员引领考生返回考场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主考官宣布成绩时,如果考生没有听清楚,当时在面试考场可向主考官提出重新宣布,直至听清楚为止. 7.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整理清楚,录入完毕,在考点公告成绩时,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果出现公告成绩与面试考场宣布的不一致,考生应及时直接与考点考务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8.组织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其目的是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充分体现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使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逐步走入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过程中,考生不得找人说情、干扰考试录用工作秩序和给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体检阶段具体从事体检的医生)以及各个环节上的工作人员施加压力,从而影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公正性. 9.在公务员面试过程中违反纪律的考生,都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经常地、及时地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而导致不按时参加网上确认、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我市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属于市级统一公告公示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事宜都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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