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14 |
4、长期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过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公认有较高技术水平;
或在省、地重点工程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贡献突出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
或在技术革新、引进、推广应用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明显的社会效益.
5、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含)以上.
(四)外语要求 外语要求按浙人专〔2007〕80号有关规定执行.除符合免考条件外,申报工程师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成绩.申报助理工程师的,无外语要求.
(五)计算机要求 根据浙人发〔2008〕99号通知,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除符合免考条件外,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工程师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助理工程师的,无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附件2: 申报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A3纸打印(空白评审表在温岭人才网下载,中缝装订)或到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
2、由单位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填写的《推荐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一式20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5、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