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7-14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若未提供以下所有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

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4、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中规定的 各行业划型标准 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的预算价为14.00万元整,预算价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标处理.

8 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按差额定律累计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9 23.1 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正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10 本次采购项目废标界定: (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 本批采购无效标界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标处理: (1)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采购文件第13页 14.询价采购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询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 询价采购响应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 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 供应商未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分项报价;

(8) 询价采购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 询价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不满足本采购文件第5页中项号2 资格标准 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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