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4 |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024-29829979?传真:024-29829979 ?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市苏家屯区仁兴家具厂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王纲街道马头浪村 沈阳市苏家屯区仁兴家具厂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沈阳市苏家屯区仁兴家具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王纲街道马头浪村,主要从事家具制造.本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000m?,建筑面积为2100m2,租用个人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电视柜和茶几,年产量为各4000个 同意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水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总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8m?/a,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处理.故项目污水排放不会对地下水、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下料、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晾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1)下料、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处理后,暂存在除尘器自带的布袋中,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少量未被除尘器处理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另外10%未被收集的少量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喷漆、晾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及漆雾 喷漆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水帘过滤吸收后,水帘过滤颗粒物效率为80%,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85%)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喷漆、晾晒工序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桶、废活性炭和漆渣.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t/a,职工生活垃圾有专用容器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废 ①边角料 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6.0t/a,车间内设固定场所暂存,出售给板材厂综合利用. ②收集的粉尘 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0.105669t/a,集中收集定期出售给板材厂综合利用,不外排. 危险废物 本项目在喷漆、晾晒工序会产生废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和漆渣.漆渣产生量为0.16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5t/a,废桶产生量为0.5t/a.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经隔声、距离衰减和设备减振后,到达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