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5

二、提标准,提高住院二次医疗救助比例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一是提高住院二次医疗救助比例.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首次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80%调整为95%,年度报销最高限额由3万元调整为8万元,并取消了2000元的起付条件.二是提高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经市、区属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转诊备案的,到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未经备案到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比例按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救助比例的60%予以报销.

三、增项目,新增三项医疗救助措施.一是新增普通门诊医疗救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普通门诊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1万元.二是新增门诊慢性病种医疗救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 一站式服务 结算系统按8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2万元.三是新增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支出型贫困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诊治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疾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其个人先行支付后,本市户籍人员回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非本市户籍人员回居住所在区民政部门按80%的救助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

四、简程序,提高医疗救助效率.一是将普通门诊医疗救助和门诊慢性病种医疗救助纳入 一站式服务 系统进行结算,最大程度减少困难群众付费环节.二是 一站式服务 系统新增手工录入模块,将家庭病床、转院和因病致贫等手工报销的医疗救助录入 一站式服务 系统,民政部门直接通过 一站式服务 系统进行对账结算.三是医疗救助的审核审批时间在《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基础上缩短了9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效率. 附件2 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佛山市医疗救助政策的通告 2017年10月30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佛府办〔2017〕33号),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提高了住院二次医疗救助水平,新增了普通门诊救助、门诊慢性病种救助和支出型贫困救助,简化了医疗救助的结算程序,以期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了便于市民、尤其是困难群众知晓我市医疗救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医疗救助的项目、标准及报销比例

二、关于佛山市医疗救助政策调整的情况说明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一)由于普通门诊医疗救助是新增救助项目,市民政局正与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协调将其纳入医疗救助 一站式服务 系统,具体纳入时间待定.在普通门诊医疗救助纳入 一站式服务 系统之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普通门诊的救助费用回户籍所在村(居)委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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