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5 |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临时板房、宿舍、办公用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可燃及易燃危险品库房等的防火设计是否符合GB50720-2011的相关规定.
(二)施工单位是否有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规划,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
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规定严格分开.
(三)施工现场的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作业区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工人宿舍、办公用房、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及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四)是否根据工地消防的特点,专门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
(五)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救援演练.
(六)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了相关的监理细则;
对施工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是否跟进落实.
(七)检查施工单位的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包括动火前的审批、动火操作人员的资格及动火作业的监控.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立即按检查的主要内容及附件1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好附件1,放于工地现场备查.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近期全国频发消防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三)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指导建筑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消除隐患,并认真总结,填报《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6月2日下午下班前检查工地的附件1和统计表附件3以电子文件形式将报送至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2.建筑工地活动板房安装验收表 3.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5月29日 (联系人:徐伟干,联系
电话:86231922) 附件1 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督登记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1总平面布局(GB50720-2011)4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