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15 |
对区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失业人员首次创办企业的,每招用1人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总额最高3万元.(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五)鼓励发展就业见习基地和参加就业见习.2019年7月1日起,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经市、区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照见习人数给予每人每月带教费补贴200元,见习期满按照留用人数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凡全日制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以及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劳动力,在经批准建立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本市最低工资75%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区人社局、各乡镇街及园区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适当支持.鼓励企业职工参加市场紧缺职业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费、鉴定费补贴.(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七)支持失业人员参加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和水平.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费、鉴定费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的人员还可享受一定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只可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区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八)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本区参保企业就业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申请补贴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在职职工,对应证书的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四、大力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工程
(九)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到常住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负责)
(十)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区人社局、医保局负责) (十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本区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情况,适时发放物价补贴.(区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