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15 |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诊断开发测试工具链招标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形式
1、新能源汽车诊断开发测试工具链
2、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
三、交货及付款
1、交货期:三大工具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2、交货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重汽科技大厦.
3、交货方式:交钥匙方式.
4、付款方式(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1)设备全部到齐,经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90%的收据并附带下列单据,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A:金额为该合同设备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复印件二份),具体开票信息详见发票信息表,根据表中所列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 B: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2)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交付使用满1年后,卖方向买方提出书面付款账单,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扣除.买方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卖方,并不代表对卖方的质量保证期内责任的免除,卖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四、投标说明
1、投标条件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
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问文件. (5)拟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6)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 黑名单 的. (7)拟投标人经审计的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 * 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需另外单独携带一份,以备验证,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要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废标.
2、报价 (1)本次招投标为公开招标,投标报价及保修政策应一次性报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合理报价.报价应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起重机的设备费、原厂服务费及相关配件、随机资料、保险、税费、运杂、安装调试、与其他专业配合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2)所有设备的报价货币单位为:元(分别报含税价和未含税价).
3、设备要求 (1)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和总体要求按《技术协议书》执行;
(2)设备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
(3)设备包装按国家或部颁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