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5 |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项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九条 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销、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因工作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等调整人事关系的,以及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赠偿责任.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聘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另附纸). (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违约金的数额等条款.乙方系甲方出资引进或培训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双方还可以约定乙方按第十七条第五项与甲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备注:(可作为变更合同条款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