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5 |
g.工期网络图或进度计划表;
h.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以工程施工图预算为依据,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施工中招标人如果变更工程量或变更材料,可据实调整). 14.2 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4.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4 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并单列.对未按规定计取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低于成本处理.
15、投标货币 15.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可要求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担保 17.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人民币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现场缴纳,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 17.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且生效后,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持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到采购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扣除评标费用后无息退还. 17.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