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15
武大本函〔2019〕66号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本科生实习实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实习实训专项经费的管理,经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研究讨论,本科生院修订了《武汉大学本科生实习实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实施.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年4月30日 武汉大学本科生实习实训专项经费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实习实训费用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本科生实习实训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本科生实习实训费用是指由学校预算下达给各学院(系)统筹使用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学经费,包括本科生在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习实训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指导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条 学院(系)在组织教学实习实训过程中应遵循"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厉行节俭、高效使用、结余收回"的原则,一律不得开支与学生实习实训无关的费用.本科生实习实训经费的使用由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计划,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由学院(系)分管负责人审核,经学院(系)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本科生实习实训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 本科生院是学校本科生实习实训经费统筹管理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全校本科生实习实训经费预算草案编制、监督预算执行及对各学院(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评等. 各学院(系)是本院系实习实训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主体,负责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做好实习实训经费使用进度安排,保障实习实训经费支出的有效性. 第五条 本科生实习实训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按《武汉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差旅费文件")规定标准选择交通工具及最近直达线路,并凭票据实报销,超过规定标准部分不予报销.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的,可报销大中型客车租赁费用.

(二).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管理,具体包干补贴额度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限额标准内自行确定,不得超过差旅费文件规定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补贴标准的50%.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或由实习单位派车接送的,随行日和接送当日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三).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不得超过差旅费文件规定标准.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到外地实习的,在限额标准之内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实习实训时间长短自行确定报销额度;

在校区所在市区内实习的,原则上应回校住宿.

(四).保险费: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应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据实报销.

(五).资料费:指文献收集、录入、翻拍、翻译资料、制图等费用,必要的图书、音像购置费,以及数据采集中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费用等.

(六).学生实习实训期间不单独实行伙食费补贴.

(七).管理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管理费.若实习实训单位确实需收取管理费(含实习地上课所产生的场租费),同一企业实习一周以上的实习管理费一般不高于每人20元/天.报销时须凭实习协议、接收单位的有效票据,据实报销,超出规定部分不予报销,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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