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15 |
准保护区:徐沛铁路为界包围的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城关路以东的区域 10.20 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及沛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距离分别是5000m、2300m,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规划的范围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文件的要求. ②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选址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具体情况见表1-5. 表1-5 与项目距离最近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名称 主导生态 功能 保护区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管控区 二级 管控区 沛县安国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安国湿地水域及其周围陆域部分 10.99 / 10.99 沛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北至北环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城关路―徐沛铁路包围的区域.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开采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米的圆形区域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为:以开采水井为中心,半径为30-50米的圆形区域;
其余为准保护区 10.2 0.05 10.15 沛沿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沛沿河中心线两侧各250米范围 14.87 / 14.87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沛县安国重要湿地、沛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沛沿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距离北侧沛县安国重要湿地约5000m,沛县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2200m,距离沛沿河清水通道维护区600m.均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规划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本项目环境监测报告,评价区域内SO
2、NO
2、PM
10、HCl和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地表水各监测断面pH、DO、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石油类等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氯化物各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标准要求;
绍庙中沟监测断面BOD
5、NH3-N、TN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要求,出现不同程度超标;
张双楼大沟监测断面BOD
5、TN等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要求,出现不同程度超标;
安国湿地监测水域BOD
5、TN等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要求,出现不同程度超标;
挖工庄河公司内断面BOD
5、NH3-N、TP、TN等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要求,出现不同程度超标.根据《徐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沛县入湖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包括刘园大沟、挖工庄河河道清淤及生态修复工程(21.5公里),目前该工程已开始实施;
根据《徐州市提升生态保护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重点工程项目表 所示内容,沛县政府将在2017-2018年期间投资21400万元开展沛县安国湿地综合整治工程,深度净化来自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龙固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处理规模6万t/d.通过上述整治措施,届时,绍庙中沟、张双楼大沟、安国湿地地表水体质量在整治后将得到较好改善和提升.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环境大气二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