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15 |
实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对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教育、卫生、康养等社会公益类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社会服务类项目,交通、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参照工业项目奖励办法,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另行研究决定.
(六)境外资金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基数,按实际到位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兑换率折算;
市外境内资金以市统计局认定的形成固定资产额为基数,流动资金不在计奖之列.奖励金额为含税金额. 第四条 奖励程序
(一)引荐者确认.引荐者从项目洽谈开始时应向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填写《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引荐过程中及时通报项目洽谈进展情况;
项目引进成功后,积极参与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同时由南雄市招商办定期填写《南雄市招商引荐人协调项目落地工作记录表》(见附表2).
(二)奖励申报.凡符合奖励标准和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引荐者向南雄市招商办预申报.申报方应协助补充以下资料: 1.南雄市政府委托招商的聘书或有关证明文件. 2.投资项目运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3.项目竣工投产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审查核实.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再报南雄市政府审批,审核结果在南雄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奖励金的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在全市性会议上统一表彰.申请者提供银行账号及奖励金的完税发票,再由南雄市财政局以转账的方式将奖金转至申请者银行账户. 第五条 附则
(一)奖励资金由南雄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列入预算,作为招商引荐奖励金,每年发放一次.
(二)引荐者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骗取奖励金的,依法追回奖励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引进同一项目,同时满足其它已出台引荐奖励政策的,可按照奖励幅度较高的标准予以奖励,不予累积计算.
(四)对未事先接受委托的投资项目引荐者,经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审核认定后,可以参照本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五)对项目引荐人属于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机构及其在职公职人员,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引荐一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且建成投产的,将该成绩列入其个人实绩档案,并视情况给予立功嘉奖.
(六)世界500强企业以近三年《财富》杂志发布结果为准,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近三年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结果为准.
(七)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暂定三年.
(八)本办法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由经信、商务、统计、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共同审定. 附表1:《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 附表2:《南雄市招商引荐人协调项目落地工作记录表》 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印发 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个人) 此表一式两份 引荐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单位 电话 住址 电话 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本人申请成为_投资项目的引荐人. 签字: 年月日项目主要投资方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企业住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 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额 同意 为本企业下列投资项目的唯一引荐人. 签章: 年月日投资项目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投资额)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 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 投资项目简介(行业地位、经济效益分析等,可附页) 以下由(审批单位)填写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南雄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企业、组织) 此表一式两份 引荐申请人 名称 经济性质 住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企业、组织申请成为_投资项目的引荐人. 盖章 年月日项目主要投资方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企业住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所属行业 固定资产投资额 同意 为本企业下列投资项目的唯一引荐人. 签章: 年月日投资项目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投资额)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 投资项目简介(行业地位、经济效益分析等,可附页) 以下由(审批单位)填写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南雄市招商引荐人协调项目落地工作记录表 单位盖章 填写日期: 项目名称 投资方 企业法人 项目引荐人 协调时间 协调地点 协调事项内容 涉及单位及参加人员 处理结果 备注 注:该表由南雄市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记录,佐证项目引荐人参与项目落地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