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5 ≥50 工业、广场用地 ≥20 ≥50 物流仓储用地 ≥25 ≥50 公园用地 ≥65 ≥70 第11条 综合径流系数达不到第8条规定的用地,应采取雨水径流调蓄措施,有效降低雨水径流峰值流量.雨水径流调蓄设施的调节容积应确保调节后雨水径流系数达到第8条的规定.
第三章 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第12条 规划建设用地内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应配套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每公顷开发用地应配建不小于200立方米雨水调蓄利用设施;
雨水调蓄利用设施可与雨水径流调蓄设施合并建设. 第13条 已建公园和公共绿地应进行下凹绿地改造,新建公园和公共绿地应确保充分发挥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渗、滞作用.各公园和公共绿地下凹式绿地应符合表3.1的要求. 表3.1 渗透性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ha) 下凹式绿地地面积(ha) 备注
1 城北森林公园 旧城区北侧
200 65 规划
2 滹沱河公园 旧城区铁路南侧
300 100 现状
3 环城公园 位于古城城墙外侧,环城公路内侧 环城公路内侧
33 10 规划
4 二虎寺河公园 东关新城中心以西 27.73
10 规划
5 玉带河公园 文庙南侧,古城墙以内
20 7 规划
6 关沟河公园 关沟河两侧
18 6 规划
7 平城公园 东城大街以北、公园路以东
4 1.5 规划
8 市政公园 东城大街以南、市政东西路中间
19 6 规划 第14条 已建广场、停车场进行透水性改造,新建广场、停车场严格控制透水性铺装.各广场、停车场透水性铺装应符合表3.2的要求. 表3.2 渗透性广场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O) 透水性铺装面积(O) 备注
1 市政广场 东城大街北,县政府大楼前
21800 10900 现状
2 火车站广场 火车站候车室北
31600 15800 现状
3 鼓楼广场 古城鼓楼周边
1380 690 在建
4 文化广场 东城大街南,教育路北
10700 5350 规划
5 东门广场 古城东门外
12750 6375 规划
6 南门广场 古城南门外
3900 1950 规划
7 西门广场 古城西门外
13500 6750 规划
8 北门广场 古城北门外
6150 3075 规划
9 文庙广场 古城文庙南
6050 3025 现状 第15条 已建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和商业步行街应进行透水性改造,沿路绿化带应改造为下凹式绿地,新建城市道路人行道应采用透水性铺装,绿化带应建成下凹式绿地. 第16条 加强雨水径流污染控制,禁止污水接入分流制雨水管渠,市政雨水管渠在排入河道前要设初期雨水截流管,初期雨水截流后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初期雨水截流按合流式地区老城区10mm降雨设计,分流制地区和新建区按6mm降雨设计.
第四章 县城雨水管渠系统规划 第17条 代县县城雨水排水分为5个分区.分别为:
1、西关排水分区(编号A),具体范围为西关城墙所围合的区域,服务面积29ha.
2、古城排水分区(编号B),具体范围北至北关村北部边界,南至古城南城墙,西至古城西城墙,东至关沟河,服务面积288ha.
3、东关排水分区(编号C),具体范围北至东关村北部边界,南至京原铁路,西至关沟河、东至二虎寺河,服务面积390ha.
4、新城排水分区(编号D),具体范围为二虎寺河以东、唐河以西、京原铁路以北、北环路以南的区域,服务面积377ha.
5、新城东部排水分区(编号E),具体范围为唐河以东、东环路以西、京原铁路以北、北环路以南的区域,服务面积70ha. 各排水分区面积、地势特点及受纳水体见表4.1. 表4.1 雨水排水分区表 分区编号 分区面积(ha) 地形特点 排放水体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