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6 |
八、成交价款支付 机动车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由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收.
九、本次拍卖交易费用
1、产权交易手续费 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款的1.389%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产权交易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标准减半收取),如达不到1280元的最低收费,则按1280元的最低标准收取.该费用在拍卖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2、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收取,若按标准费率达不到1000元/辆的最低标准的,按1000元/辆的最低标准由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该费用在拍卖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十、变更交割
1、买受人付清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