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6 |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类专家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力,是推进科教兴鄂战略的骨干力量,在观代化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01〕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于意见》(中办发〔2001〕14号)精神,加快实施人才战略,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与社会环境,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拔范围与对象 各类专家选拔的范围涵盖省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自然科学领域为主,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照选拔程序推荐. 选拔的对象为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社会科学、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体育、新闻出版、现代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列为专家选拔对象. 各类专家继续做出新的贡献,取得新的成果,符合选拔条件,可再次被推荐选拔.
二、选拔原则 选拔各类专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选拔专家向在技术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取得显著业绩的人员倾斜,向高新技术领域、农技推广一线和边远艰苦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专家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不搞论资排辈,体现群众公认,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三)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专家以政治思想表现、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依据,从严掌握,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确保选拔质量.
三、选拔条件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穗,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