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6 |
(如征收安置房为高层,太阳能热水器每台再补助2000元). (7)被征收房屋已电增容至8千瓦,补助费:280元/户.
八、征收补偿资金 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九、征收实施步骤 1.自发布征收决定后,开展评估机构选定等工作.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采用投票方式时,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为多数决定;
不足50%的,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2.由评估机构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 初步评估结构在征收范围内公示7日期满后,征收实施单位送达评估结果. 3.征收签约期限内,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双方协议约定的期限获得补偿并完成搬迁. 4.征收签约期限届满,被征收人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江宁区人民政府,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十、征收实施单位 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 十
一、征收签约期限 自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60日内. 十
二、其他事项 1.有租赁关系的,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按照租赁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在征收决定公告的签约期限内未签约交房的被征收人,不享受《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令)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政规字〔2017〕12号)以及《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江宁政发〔2017〕350号)规定的奖励.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