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6 |
2、中标方应根据服务区域范围实际情况,建立服务工作机构,拟定服务工作方案,符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报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落实.
3、若遇如突击检查、上级部门考核、各类创建活动等特殊情况,保序中标单位无条件做好服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服从招标人指挥.
4、中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同意规范着装、巡查标志、车辆标识,不得使用城管执法专用标志.
5、中标方应向招标方上报阶段性工作计划,建立各类工作台账,实施制度化、规划化管理;
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中标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档案,服从招标方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6、中标方在承包期内由于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生产、治安、交通、防火和违反计划生育、工伤、劳资纠纷及其他意外事故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7、中标单位聘用作业人员的养老、医保、失业等社保缴费必须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全额承担,与招标人无经济联系.中标方服务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年度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人员工资报价应考虑周边及县市区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
8、中标方在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9、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方有以下情况,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⑴中标方发生重大工作失误,给招标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⑵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或索要钱物,造成重大影响的;
⑶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没收、暂扣违法行为人的物品或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造成重大影响的;
⑷中标方工作人员威胁、打骂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市民,造成重大影响的.
10、若中标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中标方需按承包总经费15%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的,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提出赔偿要求. 附图:(服务范围:红线范围内所有区域)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荪湖开发区块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项目需求
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34080元/年,超过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2000 元,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9 日16:00时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和保函等形式交付并到账: 户名: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开户帐号:371458348600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封面),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如:SGCG-2015-063四),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2、投标单位支付完成后须将有效的银行回单(或网上电子回单)放入投标书中,投标单位无需前往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联系
电话:0574-87388510/徐老师
5 现场踏勘(如有):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投标人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