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6 |
18、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采伐作业设计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甲方相关的采伐规章制度.
19、甲方有权不定期对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木材生产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现象,视为不合格.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方没有及时向乙方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采运等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影响乙方落实协议,应付给乙方违约金200元.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从承包款中扣款处罚: (1)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罚50元;
(2)安全员无工作日记 (记工本),处罚30元;
(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处罚50元/人次;
从业人员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违章作业的,处罚50元/人次;
(4)发现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一次处罚100元;
(如:油锯手、集材车驾驶员等) (5)发现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上岗作业的,处罚100元/人次.
3、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3.4.7.8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4、乙方施工人员一人未参保,处罚500元.
五、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安办存档一份. 甲方:政和国有林场 乙方:(签章) 甲方法人:乙方法定代表: 分管领导: 安技员: 生产经营股: 管护站: 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