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四十
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0、煤炭储存、集运 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内蒙古伊泰准东金泰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所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 达标排放、清洁生产 的原则,本着 科学、公正、客观、严谨 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任务依据 (1)环评委托书
2、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2012.7.1;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5.1;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2018年修正,(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2018.4.28);
(1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3月21日);
(1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1月1日).
3、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三、现有工程概况
1、现有批复情况 2013年11月14日取得《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伊泰准东金泰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暖水煤炭集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评字〔2013〕423号). 2016年1月25日取得《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伊泰准东金泰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暖水煤炭集运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鄂环监字〔2016〕23号). 2018年5月14日取得《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伊泰准东金泰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暖水煤炭集运站项目储煤棚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鄂环监字〔2016〕23号).
2、现有工程建设情况 现有工程组成见表1. 表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原煤储运系统 设置1个受煤坑,该受煤坑地上部分为半封闭结构,总容量1400t,内含完全独立的1套系统,每套系统含8个卸车位,共可满足16辆汽车同时卸煤;
原煤仓为22米直径筒仓,仓体高61.4m,每个原煤仓容量1.1万t,共设2个原煤仓. 储煤棚 全封闭彩钢结构储煤棚2座,占地面积均为3600m2,内设喷淋装置,配套建设全封闭输煤栈桥. 辅助工程 装车站 本项目建设两套快速装车站,每套装车站装车能力为5400t/h,装车站尺寸为12.6*28.70*31m.装车站配置到发线3条,有效长1400m,装车线2条,有效长1330m,机待线1条,有效长85m. 综合办公楼 建筑面积2800m2 餐厅、洗浴 就餐,建筑面积500m2 公寓楼 职工住宿,建筑面积363m2 其他 厕所、配电室等,建筑面积380m2 公用工程 给水 由准东铁路暖水车站已建自备井地下水井提供,给水量为53823m3/a. 排水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