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6 |
1、学校德育处应与校办公室配合,建立班级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列入每一位教师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学校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开学初,学校相关部门应和年段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德育处应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为加强学生及家长进出校门管理,学校应继续实行学生凭班主任签章后的请假条、家长凭班主任、任课教师约见单或电话出入校门,确保能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
4、学校应反复重申教师或班主任不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确需带学生外出的,应根据《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福州市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详尽的安全预案,并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学校德育处、办公室以及福州市教育局逐级报备. 安全工作应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通过与校内外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积极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全方位关注在校生安全工作的局面,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