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6 |
2、氟化物指标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TSP指标的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各监测点NO2指标的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部分监测点NO2日均浓度有超标,分别是建设村(G1)、锦丰人民医院(G3)、雁鸿村(G4)、锦丰镇(G6)、乐余镇(G8)和锦丰镇(G11). 各监测点HCl指标的小时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个别监测点HCl日均浓度有超标,分别是项目拟建地(G2)和向阳村(G5). 大部分监测点PM10指标的日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个别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有超标,分别是向阳村(G5)、锦丰镇(G6). (2)地表水 根据评价区内水文特征、排污口的分布,本次现状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其中二干河及北中心河各2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 本次监测的二干河、北中心河断面除氨氮、总磷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pH、SS、DO、COD、高锰酸盐指数、BOD
5、石油类均能满足Ⅳ类标准的要求;
超标原因主要为农业面源污染. (3)噪声 根据项目声源特点及评价区环境特征,在项目所在的厂界四周布设18个噪声监测点,同时在项目西侧80m处的锦丰中心小学、项目南侧20m华尔润新村各设1个测点.总共布设了20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本次各监测点无论昼、夜,噪声均达到了相应声环境功能的要求. (4)土壤 本次在项目拟建地设置监测点位1个,监测结果表明pH、砷、铜、铅、锌、镍、镉、汞、铬,达到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该地土壤环境良好. (5)底泥 在华尔润公司北中心河2#排口处设置监测点位1个,监测结果表明pH、砷、铜、铅、锌、镍、镉、汞、铬达到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北中心河的底泥环境良好. (6)地下水 项目建设地周边布设6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结果表明:东莱镇(D1)、华泰项目所在地(D2)、二干河旁(D4)、三兴生活区(D5)、锦丰镇(D6)5个点位的氨氮指标均出现超标,东莱镇(D1)的硝酸盐指标也出现超标,其余各监测项目pH、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总硬度、CODMn、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铁、锰、汞、砷、铬、镉、铅、镍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超标原因可能由于该区域原以村庄农田为主,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 2.2评价范围 (1)区域主要污染源调查范围:大气污染源调查范围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排污大户,水污染源调查范围为地面水评价范围内排污大户. (2)大气评价范围:以厂内9线玻璃窑炉排气筒为中心、半径8.1km的圆形区域. (3)地表水评价范围:二干河:与北中心河交汇处上游1000米至下游水闸范围内;
北中心河:项目所在地北中心河断面以东1000米至以西1000米范围内. (4)噪声评价范围:厂界,以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5)地下水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区为中心20km2的圆形区域. (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厂区主要生产装置及物料储存区周围5km范围. 2.2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2-1,附图1. 表2-1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 空气环境 锦丰镇区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