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16

其设计说明书的内容是否全面,有无遗漏;

设计图纸是否齐全;

选用的消防产品及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作出说明,是否注明规格、性能等指标. (7)建设单位承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是否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见范例1-1-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是否有效,委托事项、权限或时间是否明确、具体. (8)改建、装修、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建设工程,如果现设计用途与 原工程用途 不一致的,提供现设计用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特殊情况下提供的政府文件、相关单位的会议纪要等资料是否有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受理意见 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1)予以受理 申请事项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受理凭证》(见范例1-1-3,):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范围;

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凭证应当载明申请事项(含申请日期、项目名称以及项目地址)、办理时限和收到申请材料的目录及各申请材料数量,受理凭证文书编号填写要规范,工程名称表述应准确,受理时间、资料目录、许可时限等内容应填写规范,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 (2)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属于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②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属于本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

③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者各申请材料相关信息不准确、不一致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 不予受理的,应填发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专用印章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不予受理凭证》.不予受理凭证除受理凭证上需要载明的内容外,对于上述第①、②、③不予受理的,还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对于上述第④种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申请材料录入 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消防设计文件除外)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并同时将受理材料送防火处长或大队长.

(三)任务分配 防火处长或大队长应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具有消防执法资格的主责承办人、协办人及技术复核人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

(四)专家评审 主责承办人对消防设计进行初步审核,需要专家评审的消防设计,按专家评审程序申报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按照资料审查、现场踏勘、消防设计文件审查、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承办人员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建设工程性质、类别等,严格依据现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专家评审意见,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公消〔2013〕183号 试行)进行审核.消防设计审核应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审核内容填写应完整、规范,承办人、检查人、技术复核人意见应明确,并签名. 1.资料审查 审核人员应当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料审查: (1)核查建设工程规模是否在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许可范围内. (2)核查选用的消防产品及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的规格、性能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对于改建、装修、建筑保温建设工程,还应当查阅是否载明原工程使用性质、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等工程概况及原消防设计内容和标准、原有或新增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措施设计内容. 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建设工程规模在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选用的消防产品及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的规格、性能等指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资料审查评定为合格.反之,资料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2.现场踏勘及其要求 所有消防设计审核工程,审核期间均应进行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应一次完成,由主责承办人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人数原则上为2人.对因地处偏远或其他原因需要委托下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现场踏勘的,经本单位项目签发人同意,可委托下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代为履行现场踏勘. (2)现场踏勘前,主责承办人应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掌握基本情况. (3)现场踏勘人员应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以下情况进行勘察: ①建设工程总平面布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总体规划,消防扑救作业场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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