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16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民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全市性和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区)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由南宁市民政局审批;

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由各县(区)民政局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直接登记的四类组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全市性及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社会团体和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

六、申请材料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申请材料为: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3份);

(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直接登记的四类组织除外)(3份);

(三)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3份);

(四)章程(3份);

(五)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3份);

(六)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3份);

(七) 《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3份)

(八)会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属于原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成立登记异地商会的)(3份).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

电话:0771-6521900 投诉

电话:0771-6522153 附件: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样表) 附件1 附件2 南宁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 (样本) 社团名称 南宁**协会 法定代表人 张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南宁市**局 登记日期 南宁市民政局 印制 填表说明及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登记表,涂改无效.

二、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表格一至表格四相关内容填写不完的,可另附表;

如有其它情况需要说明的,另附材料.

四、 盖章 处,须盖上单位红色印章;

签名 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五、登记表内容请用计算机填报,统一使用4号仿宋字、A4纸打印(包括另附的材料),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邕)社团登记表格一 登记申请书关于南宁市**协会成立登记的申请 (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内容应当包括:基本情况说明、注册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会员及会员代表大会情况等,要求字数在1500字以上) 南宁市民政局: 在登记管理机关南宁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南宁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南宁市**协会筹备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筹备活动,顺利完成了各项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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