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16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等事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和四川省规定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乙方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十)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一)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二)甲方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乙方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约定,并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十三)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甲方应当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甲方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乙方不得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二)乙方应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乙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乙方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乙方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