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6 |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合并《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共建筑部分)初步设计审查要点》和《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共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复核要点》,更名为《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
2. 与2013年版比较,对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中更新、调整、新增内容补充审查要点;
3. 按专业明确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中各主要条文对应于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分析报告与计算书中的审查要求,重点细化了对特殊情况、易存在争议内容的审查要求. 本审查要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对各专业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及设计条文的审查要求,为重庆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开展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提供了技术依据.考虑到少量条文要求明确,易于准确判断,因此本审查要点对此类条文未编制具体审查要求,但开展设计审查时也应纳入审查范围. 本审查要点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目录1总则
1 2通用审查要点
2 3 标准条文审查分专业列表
6 4 各专业通用条文
7 5 建筑专业条文
10 6 结构专业条文
53 7 给排水专业条文
57 8 电气专业条文
73 9 暖通专业条文
87 1 总则
1 为推动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以下简称 《标准》 )的有效实施,规范重庆市节能与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审查要点.
2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执行《标准》的公共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的技术审查.
3 设计文件的编制格式与设计深度应符合《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以下简称 《技术规定》 )的要求.
4 设计采用的技术措施、技术参数等内容的一致性应审查以下内容:1)审查同一专业不同类型设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2)审查各专业设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3)审查不在设计范围内各专项深化设计文件与建筑设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