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16 |
(六)供应商同时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及以上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投标报价的10%进行扣计.
(七)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 失信供应商管理
(一)重大失信行为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投标文件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查询时间为本次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