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6 |
处理离子型稀土矿的冶炼分离项目,从混合稀土到单一或富集稀土化合物,稀土总收率大于92%. 稀土金属冶炼直收率大于92%.
五、环境保护 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金属冶炼企业应通过环境保护部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列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公告名单.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生产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不得投产.
(二)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严格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安装在线排放检测装置;
按要求办理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三)开采稀土矿产应严格执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障金制度,根据"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对含伴生放射性元素的稀土矿山,应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
(四)稀土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含钍、铀等放射性废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要求,严格进行管理.
(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按规定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产品质量 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应当有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有健全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七、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消防和社会责任
(一)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稀土矿山开发建设项目需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运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严格遵守安全评价和职业危害评价制度,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验收或备案制度.
(二)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具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条件.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供电、供水装置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设施.尘毒作业场所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三)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过程涉及放射性污染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14585-9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9-2002)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套建设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
(四)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项目设计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1-2006)执行,消防验收手续齐全.生产过程要严格管理,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