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16 |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授权书原件;
在甲、乙双方资料提供齐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交船后20个工作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并提供该轮的船舶所有权、国籍注销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及卖船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乙方.船舶交接前,乙方应提供船舶注销所需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船舶用途声明等相关资料,资料需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需按手印).如由于乙方不能及时按照海事部门要求提供资料导致船舶无法注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责任、风险划分 以该轮交接确认书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由甲方承担;
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交船后,甲方对任何误述或船舶状况不负任何责任. 违约和纠纷的处理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1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船款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已付船款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款及其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等其他不可抗力而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则交船时间相应顺延. 管辖 本合同及该轮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下产生的纠纷由宁波海事法院管辖. 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上述产权交易合同内容本竞买人已阅读,并同意遵照执行. 竞买人(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